在缺點處理過程中,起首是對缺點狀態描寫,由建立四方(指業主、設計、施工、監理,下同)現場確認;然后是對缺點修補的打磨、鑿挖跟清算;是對修補工藝、材料、修補結果停止驗收。
(1)對數目不多的小蜂窩、麻面、露筋、露石的混凝土名義,可用鋼絲刷或加壓水洗刷上層,再用1:2~1:2.5的水泥砂漿填滿抹平,抹漿初凝后要加強養護。
(2)當蜂窩比擬嚴重或露筋較深時,應按其全部鑿去軟弱的混凝土跟一般突出的骨料顆粒,然后用鋼絲刷或加壓水洗刷名義,再用比原混凝土等級進步的細骨料混凝土彌補并細心搗實。
(3)當名義裂縫較細,數目不多時,可將裂縫用水沖并用水泥漿抹補;對寬度跟較大的裂縫應將裂縫四周的混凝土名義鑿毛或沿裂縫偏向鑿成深為15~20mm,寬為100~200mm的v形凹槽,掃凈并灑水潤濕,先用水泥漿刷層,然后用1:2~1:2.5的水泥砂漿涂抹2~3層,總厚控制在10~20mm閣下,并壓實抹光。
(4)對孔洞,可在舊混凝土名義采用處理施工縫的辦法處理:將孔洞處不密實的混凝土突出的石子剔除,并鑿成斜面防止死角;然后用水沖洗或用鋼絲刷子清刷,充足潤濕后,澆筑比原混凝土強度等級高的細石混凝土。細石混凝土的水灰比宜在0.5以內,并可摻入適量混凝土膨脹劑,分層搗實并認真做好養護義務。